戴遐齡

第十一屆(2011)
戴遐齡
體育學系74級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主任委員
    
  1. 中華民國田徑代表隊成員-於1979~1983年期間多次獲選為中華民國田徑代表隊選手,代表我國對外參加大小國際賽事,締造無數優異佳績,為國爭取光榮。在1980年更成為中華民國田徑協會遴派赴美進行移地訓練與比賽的30位國內頂尖田徑選手之一,亦為我國體育史上首批與大陸隊交鋒的田徑選手而在為期40天的8場比賽中,個人就榮獲3次400公尺金牌、2次200公尺金牌,成績斐然。
  2. 國立體育學院頒贈傑出校友-1985年自臺師大體育學系畢業後,由國手身分轉為體育教師並繼續於體育學院體研所進修。先後歷任北市蘭雅國中、北一女中兩所中學,再於1992年調任當時的臺北市立師範學院擔任助教,一路再由講師、副教授升至教授,不僅以39歲的年輕之姿,更是我國體育界少數曾任國家代表隊選手又能取得國外博士的菁英人才,也因如此,於2004年獲頒國立林口體育學院頒贈傑出校友殊榮。
  3. 行政院20年服務成績優良二等服務獎章-擔任教職期間,教學認真,深獲在校同事讚賞與學生喜愛,並於2007年獲頒行政院20年服務成績優良二等服務獎章,實至名歸。
  4.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學務長-除在專業學術範疇成就優異,由於長期投身參與社會體育,累積豐厚的行政能力與經驗,因而自2006年以來,多次受聘擔任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各類運動領域或大型賽事的重要代表與職務。
  5.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2008年受總統延攬入閣擔任「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是繼首任趙麗雲主委之後第二位女性,在短短的三年間,除順利達成2008北京奧運、2009高雄世運、臺北聽奧、香港東亞運及2010廣州亞運等大型綜合性賽會的參賽目標,更協助南北兩直轄市成功圓滿舉辦2009高雄世運及2009臺北聽奧兩大國際賽會,藉此增加國際知名度、讓世界看得見;另促成體育界百年大計-《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的專案立法,讓更多經費資源的挹注,更馬不停蹄催生《運動產業發展獎助條例》立法通過,以建構良好運動產業環境、擴大國內運動產業市場。